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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山

文字:何共雄供稿:中学部图片:时间:2015-04-02点击数:47703

 

 

推开主卧室的窗便是山。

山的最高处是一个道观,透过浅绿深翠鹅黄青紫的山色,可看到几片红墙几处飞檐。探出头去,往左边看,能见到盘曲着的时隐时现于树丛中的石阶。时值早春,踏青揽胜的游客不少,说话声和嬉戏声隐隐略略地传来,平添了几分幽静和神秘。

正对着窗户的是一段平缓的山坡,山坡下是一段高高的护坡,第一层的住户各自围着一个院子,种几盆花,养几只鸡,凉几件衣服。这段山坡,被铁丝网围着,成了养鸡场。场主是一个披着头发的老头,头顶光秃秃的,倘若有阳光,特别醒目。他特别有规律,一早,准会担着一担铁桶摇晃着走向山来。他不用吹哨子,那几只狗和那一群鸡便会兴高采烈地向他围过来,它们会自然分组,狗在左边,鸡在右边,似乎都很绅士地进着食。吃完之后,各自散去,狗们轻车熟路地在那几条被它们踩出来的小径上追逐,几只胖乎乎的小狗尾随其后,假如被荆棘给绊住了就会可怜兮兮地叫上两声,挣脱荆棘后再去追逐远去的队伍;鸡倒是不乱跑,那只威武的大公鸡,或者得意地打几声鸣,或者骄傲地扇几下翅膀,领着它的那群妻妾悠闲地漫步在那几处平地,兴致来了,就叽叽地叫着大秀恩爱,张开一扇翅膀,迅捷地踩到已经温柔地蹲下去的母鸡的身上去,完事后,又得意地伸长脖子打几声鸣,再炫耀一下绚丽的羽毛,母鸡也愉快地扇几下翅膀,抖去身上的尘土,叫两声小跑开去。

这是每天的生活场景,虽然每天也许都有一些变化。

比如那天早晨下了一点小雨,雨丝伴着微凉的风飘落在地上草上树叶上,狗们一时不知去了哪里,那一群黄色白色黑色的母鸡由那只威武的大公鸡领着在一棵树叶浓密的大树下觅食躲雨。场主不期而至,这不是喂食的时间,鸡群没有围过来。与场主一起来的是两位老人,一男一女,拄着拐杖。不一会儿,两位老人手里就各自倒提着两只母鸡,一只白的,一只黑的,毛色虽然相差很大,但都很温顺的样子,不知道它们知不知道即将面临的命运,或炖,或炒,或炸,这种面对死亡的平静会让人生出几分怜悯和敬意来。

场主和两位老人蹒跚着走了,别的鸡也平静下来,无事一般,该干嘛干嘛。

小山坡上,正对着窗户,有一座坟。有坟不奇怪,在未开发之前,这是一座坟山。现在拾阶上山,石阶两边,依然散落着一些坟,清明的时候,依然有人来祭奠。但这座坟与别的坟又有些不同,别的坟,大多是一些土堆,相形之下,它就气派多了:水泥和石头砌成的一个方方正正的平台,平台的中央是水泥浇铸成的一个坟包,坟包前立着一块大理石碑。

平常,这个平台是那些鸡那些狗歇脚的好地方。

一天,一只灰不灰黑不黑黄不黄的杂色狗,正趴在平台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一个声音突然从坟墓里传来:

嘿,能说几句话吗?

杂色狗嚯地从平台上跳起来,惊悚地朝四周看看:场主没来,别的狗也没见,那群母鸡随着那只大公鸡在不远处翻捡着枯叶石子。

别怕,是我,声音又响起。杂色狗惊魂未定,它用鼻子在平台上嗅了嗅,即刻被灼伤似的抬起头来,它这才意识到声音是从地底下传来的,于是它汪汪地叫了起来,两只前爪拼命地在平台上刨着,硬是在硬邦邦的水泥地面上划出几道白白的印子来。

不友好了吧?我们是老朋友了,你和你的同伴经常在我的上面打盹嬉戏。声音继续传来,那声音,嘶哑,幽咽,苍凉,吊诡。杂色狗让自己平复下来,它的心脏还是突突地跳得厉害,它回应了两声,汪汪,汪汪。这时,别的狗好像是听到了杂色狗的呼唤,也都聚拢过来,有些紧张,有些肃穆。

我只是感到委屈,我只是想让你们听听我的遭遇,我死了六七年了,但我心有不平,我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地底下的声音又说。

狗们觉得奇怪,其中那只黑色的被主人养了十多年的有些老态的狗更是觉得事情有点蹊跷。六七年?不可能。它被主人领到这里之前,这座坟就已经在这里了,那时这里还比较偏避,这个别墅小区第一期工程也还没有完工,主人的单位倒闭不久,主人下岗在家,郁闷了一段时间,决计再创业,于是选择这里养起了一群走地鸡,它每天随它的主人来这里侍弄着这个鸡场,晚上主人回家,它就独自守在这里,看护者那群走地鸡。后来,别墅小区陆陆续续地住了一些人家,刚开始,好几户人家想让主人把鸡场搬走,人家这里是高档小区,你一个鸡场,弄得这里一天到晚鸡飞狗跳的,搭着的那些鸡栏狗舍,也有碍观瞻不说,那鸡屎狗粪的臭味也让人受不了。但人们很快尝到了这里有一个养鸡场的甜头,这个小区不像城市中央的小区,四周有围墙护着,它依山而建,小偷很容易就从护坡处下到小区里来,更有甚者,有些小偷能从护坡的上面用一个梯子直接破窗而入,做回临时的房东。有了这个鸡场,准确地说,有了狗(后来发展到现在的规模,七八条),晚上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叫起来,还会去撵,小偷为之胆寒,小区也因此平安无事多年。主人还因为这个鸡场,谋了一份兼职,帮小区管管绿化,偶尔还能跟小区的住户做点鸡生意,有钱人爽快,一般不讨价还价,不讨价还价不说,还会递过来两支好烟,有的甚至零头都不让他找了,当然它的主人每次都会拒绝,但他感到了被人尊重的体面。主人心情一好,也念起这条老狗的好处来,一直舍不得卖掉它,哪怕现在的它早已不像当年那样勇猛了。老狗嗡嗡了两声,对墓主人的身份表示怀疑。

我不会骗你,我生前是老师,就是人们常说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你听我说,我也知道,你们狗嘛,也帮不了我什么忙,我就是感到委屈,想说说话。地底下的声音接着说。

几只狗伸开前爪,把脑袋贴着平台上,静静地听着,另几只呢?它们立在那里,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不知什么时候,鸡们也凑拢过来了。

坟墓里的主人断断续续讲着他的故事。

别的我就不讲了,只说我出事那天的事。我本来是可以评见义勇为奖的,但因为死得不太光彩,后来就不了了之;不了了之不讲,我死后还被人当笑话讲,你说烦不烦?我是上世纪80年代初的大学生,学体育,具体讲是学篮球,我打过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因为篮球打得好,毕业后分到我们县的一中。我本来可以留校的,但我当时我脑壳发热就来了县城,省城的机会多但人才也多,县城就不一样,我们那时的大学生那个是叫那个什么?对了,叫天之骄子,县城里数来数去不多。我一到县一中,就到校团委任职,活动委员,有不有活动委员,我记不得了,反正是管活动,文体活动。那时学校很重视体育,是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我工作蛮努力,打球有名,在那一块地方,县里就把我调到了县团委,到县团委……

恐怕是嫌这个生前是体育老师的人讲话罗嗦,拖泥带水的,几条狗开始嗡嗡起来。

你们不要急,你们又没有事,吃了就是困,困了就是耍。我到团委管体育这一块,经常组织县里各个单位进行篮球比赛,我自己也打,代表县政府打。我球技很好,可是还经常没有机会上场,当替补,坐冷板凳。什么原因?那些县长副县长都四五十岁的人了,他们当主力,水平很差,但每次都是前三名,笑死人!那个什么县长,姓袁还是姓董,哦,姓董,带球上篮,别人都让开一条路,他哪里是三步?四步还有多,裁判也不吹,观众还鼓掌。有一次,我一个老同事,就是我在一中时的同事,不知天高地厚,拦了一下董县长上篮,董县长很不高兴,说你这样怎么行?犯规了啦!吓得我那个老同事还道歉,脑壳鸡啄米一样。你们讲这样打球有什么意思?我专门学打篮球的还没有机会上场,看热闹,只给他们倒茶递烟,有时还轮不上我。我在县团委干了三年,实在干不下去了,所以又回到了一中。

绕了一大圈又绕到了原点,连将脑袋贴在地面的狗都有些不耐烦了,有一条站了一会儿,前后四肢做了一下伸展运动。

是嫌我还没入题,是吧?声音从坟墓里传来,我说的这些是和我后面的经历有直接的关系,我回到一中后,还是在团委工作,因为我年纪大了,不能总在团委工作,你们不知道,28岁就要退团的,你不可能30来岁还在团委工作吧。那时,我谈了一个女孩子,后来成了我的妻子,后来又变成了别人的妻子。我离婚了,离婚的理由很简单。和别人乱搞,乱搞也不一定,我没抓到现场。我老婆漂亮,学音乐的,也是大学生。恋爱那阵子,我心烦,她就唱歌,她唱歌,我心情就好;结婚后,刚好相反,她一唱歌,我就心烦。还有,结婚不久,她喜欢吊嗓子,一大早就在走廊上啊啊啊的,让别人很烦。她漂亮,那时省排球队,是青年队在我们县里集训打球,开赛前,要暖场,我老婆去唱了一首歌,也不知怎么的,就和那个排球教练搞在一起了。我不信,有人告诉我。一天晚上,下雨,小雨,我老婆说要出去,那时她又怀孕了,她怀了一次,我们没要,她出去后不久,我跟着就出去了,我看到一个个高的男子在十字路口的那颗树下向我老婆招手,我老婆上了他的单车,我没骑车,你知道,我学体育的,我一路跑着跟着,是有点累,但还好啦,估计跑了两三公里吧,他们的单车很慢,我看到我老婆搂着那个男人,把脑袋贴在他的背上。我还是没有下手,直到他们的单车在郊外的一个废弃的烂房子边坐下。

狗好像兴趣很大,鸡群兴许是觉得无聊,慢慢地走开了,去翻捡那些树叶和石子。

那天月光很好,到处都是白的,乳白,那是一片空地,一座没人住的屋子孤单地留在那里,估计以前是看瓜搭建的临时房子,后来这片地被征了,那时还没有钉子户一说,我看到他们俩坐下来,然后就看到我老婆坐在那个男人的腿上,两个人好像麻花一样缠在了一起,我哪里吞得下这口气?几个健步就冲上去,好像去追一个带球上篮的人,对不起了,我把我老婆拉到一边,对那个男人就是一顿猛揍,他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我揍得鼻子牙齿出血,我老婆反应过来,还去拉我,太不要脸了!没说的,离婚,哪个男人吞得下这口气?还好,我老婆肚子里的孩子没受伤,她把他生下来了。其实,我要离婚也是假的,我很喜欢她,就是我老婆,我追了她5年。但后来,我总是喝酒,喝酒后就打她,喝了酒,也不知道轻重。虽然我不想离婚,最后还是离了。

两只狗叫了起来,也许它们不理解人类的游戏规则,在它们的族群里,公狗们从来不会为一条母狗去打架,它们只是为抢一根骨头才会呲牙咧嘴去撕咬对方。

坟墓中的死者显然看出了这些狗的心思,他鄙视地说,你们狗是低等动物,所以你们吃屎,我们人是高等动物,所以我们人吃饭。他接着说,离婚后,我变了一个人,教育局也把我调到了一个乡下的学校,我喝酒喝得更厉害了,不好意思,我还经常到附近的农村去偷狗,就是你们的同类,你们的肉好吃!我很会炒狗肉,干辣椒大蒜姜葱桂皮陈皮生茶油,你们没吃过,很好吃的!

狗有些躁动起来,不安地呜呜着,它们用鼻子使劲地在平台上嗅着,好像还能闻到从地底下飘来的被炒香了的它们同类的味道。

别紧张,我现在死了,胃都没有了,只是一具白骨,错来,白骨都没有,成了灰。不过话要说回来,如果我活过来,照样要吃你们的,你们是狗,活着给人看家护院,死了就是一碗菜。不说你们了,还是说我自己的事,那时我情绪低落到了极点,我做得还可以,白天上课我不喝酒,但晚上一定喝得大醉,喝醉了,有时去外面乱走,看到那些谈恋爱的人,我就生气,你想,那时我和我老婆恋爱时,比他们还热烈,结果呢?全他妈的是假的!我一生气,就会把他们分开,有一次我被一个男的打了,把我打倒在路边的水沟里,差点没浸死我,我那天喝了酒,不然那小子就惨了。我住在5楼,楼上没有厕所,撒尿要上楼下楼,麻烦得很,楼梯的扶手是钢管做的,我偷偷在5楼的扶梯管上凿了一个洞,神不知鬼不觉,啤酒喝多了尿也多,我就拿出家伙对着那个洞撒尿,撒了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涌上来,我以为漏到地下去了或者挥发掉了。有一次,出事了,就是我出事的那件事。

狗群又有点紧张起来,但都竖起耳朵听,吊胃口吊了这么久,谜底终于要揭开了。

那天是后半夜,应该,我睡了一觉醒来,上半夜喝多了,我有点头重脚轻。我听到外面有撬门的声音,我隔壁是仪器室,有录音机电视机打字机幻灯机,我们乡下的学校那时还没有电脑,我推开门,看到一个人进了仪器室,我一脚踢开那条门,那个人看到我了,要跑,我说,杂种,哪里跑?就要抓着他,我绊倒一个东西摔倒了,那个人趁机夺门而逃,我哪里肯罢休?我也没想那么多,爬起来就追,追到快一楼的转弯处,因为手抓扶手用力过猛,扶手断了,我重重得摔倒在台阶上,还打了几个转,脑壳磕在墙面上,当时就晕过去了,不过还有知觉,那水管里的尿水弄了我一身,因为是沤了很久的尿,又臭又腥,也怪我,那些尿把管子都锈坏了,所以,一用力就断了,唉,没想到,我自己挖了一个坑埋我自己!

狗们终于喘了一口气,那神情也由凝重窒息变得轻松起来,他们甚至感到了滑稽。

我在重症监护室呆了一个多月,最后还是死了。学校本来要为我申请见义勇为的,虽然钱不多,但是是一个荣誉,哪晓得后来大概是因为我在钢管里撒尿的事就放到一边了,从此就不了了之,其他的人,感兴趣的不是我追小偷的事,而是我偷偷地往钢管里灌尿的事,还添油加醋说我是被自己的尿淹死的,应了那句骂人的话,你自己撒泡尿淹死自己,意思是没脸见人,你们说我冤不冤?现在那些知道这些事的人茶余饭后提起我,还当笑话再讲!

鸡场主人有蹒跚着上山来了,是中午开餐的时间了,第一波过去的是那群鸡,这些狗随即也过去了,只余下空空荡荡的平台,还有很多狗爪子的印子。

墓主有些不悦,但也见怪不怪,他骂道,这些鸡呀狗呀,就知道吃,吃大了就被人吃,活该!

你呀,与其说是被女人害的,不如说是死得不是时候。另一个声音说,声音很是沉闷,像是穿过了很厚很厚的被夯实了的土层传过来的。

墓主吓了一跳,觉得有点突然,他死了六七年了,从来还没有另一个死人和他说过话。他们死后都沉默着,他们的肉身连同他们的故事都慢慢消解在墓穴里,不管生前是如何风光或者是如何卑微,他们会偶尔成为活着的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被添油加醋或掐头去尾地评说指点,赞美或者谴责,羡慕或者不屑,时间再一久,所有的痕迹都消失在历史的烟尘之中,古来将相今何在?黄土一抔草没了,就别说那些活着的时候只是一普通不过的人了。

墓主不解,说,我只听说过生不逢时没听说过死不逢时。

嗯,以我虚长你几岁的阅历,也看在你死后依旧不平的份上,我和你说说我的经历,你或许会有所感悟,也不会搅得我们的邻居卧不安寝了,另一个声音说,声音似乎传到了地面上,水泥坪上的几颗小草在微风中摇曳着,周边的几颗树也应和着发出簌簌的声音了。

不瞒你说,我生前有一个很幸福的家,我老婆是远近闻名的小美人儿,膝下有一双儿女,我做生意,家境殷实。本来日子过得和和美美波澜不惊,但有一天出了一件事。我老婆有一个同学,很多年没见面的女同学,那天来找我老婆叙旧,你知道,女人嘛,叙旧的很少,大概也是家里发生了一些什么变故。我带她们到省城玩了两天,开了两间房,我们一家一间,我老婆的同学一间,第一天晚上相安无事,但第二天的一个电话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那天晚上过了十二点,我给我老婆的同学打了一个电话,想询问一下她睡得可好,哪晓得电话是我老婆接的。原来这位同学呆在我老婆的房间里,她一看是我的号码,就自以为是我找我老婆,顺手将电话给了我老婆。这下说不清了,我老婆说对她的同学有意思,不然怎么深更半夜会给她的同学打电话?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何况是她的同学!我百口莫辩,越辩越黑,一气之下,连夜开车回了家,我家里省城有两百多公里。这下事情弄大了,芝麻变成了西瓜,蚂蚁变长了大象。

后来呢?墓主说,你摸着良心说,你未必不是想干那个女的?只是你老婆及时发现了你的背叛,而且揭穿了你,你觉得偷鸡不成蚀把米,你气急败坏,负气而走?我和你不同,是我老婆背叛我。

嗯嗯,另一个声音支吾了一下,说,这也不奇怪,男人对女色都没有了兴趣,那还不是木头?发乎情,止乎理,况且也什么都还没有发生,对吧?我老婆就引申放大,把我数落得狗血碰头,还是过了吧,小老弟,你说是不是?

那倒也是,男人嘛,最禁不住的是诱惑,你还是说你的故事吧?墓主说。

后来我老婆就和我离了,离了就离了,但苦了孩子,我真舍不得孩子呢,思前想后,我把孩子给了我老婆,约好我可以定期去看他们,我也有探视权嘛,我把积蓄和房子都给了他们,还每月付给一笔不菲的生活费,我把厂子留给了自己,我没再结婚,但找了不少同居女友,风流而不下流,社会上对我也有不少议论,我懒得管这些,我就一个做企业的,也没什么政治地位,有钱才是硬道理,我后来也办了一所学校,收费学校,但每年在社会上招50个特殊学生,是福利院招来的,是一些残障的孩子,食宿费全免,我还捐了不少款,为我老家修路搭桥,我社会口碑不错,但我连一个政协委员都没有捞到,他们说我作风不好,身边总有一些女人,我得承认,我不高尚,但我也不龌龊。

你很风流,可惜了,不然你堪称完美,墓主说。

你错了,世上哪有完美的人?我死得好,死得比你好。那年春上,连续半个月大雨,那天我去查看险情,想评估一下,看要不要向上级领导请示放假什么的,也是该死,我查看一间教室,刚走到窗户边,发现山体有些不对劲,我感到不妙,赶紧让老师和身边人员疏散学生,我走在最后,就在我转身的一霎那,山体轰然倒下,我哪里来得及跑?被压在了黄泥巴下面,起先我拼命挣扎,但渐渐没有了力气,人们把我扒出来时,我已经死了好几个小时了。

几只狗不知什么时候又聚拢来了,刚才鸡场主人又提了几只鸡走了。看那只大公鸡,也没有流露出悲伤的表情,依然领着围在它身边那几个母鸡悠然的散步觅食。树上还来了几只鸟,一只嘴里衔着一棵草,本想去修葺它的巢穴,这下也若有所思的立在那里,微风吹拂着它的羽毛,他像哲学家一样凝神静气。

你死得光荣,墓主说,甚至还有些壮烈。

那是,我的葬礼可热闹了,送葬的队伍绵延了两三公里,连我已经离婚的老婆都成了红人,很多记者采访她,她红着眼睛哽咽地说着我的点点滴滴,还后悔当初一时冲动和我离了婚,还说如果有来生,还有和我做夫妻。当然,后面这些东西都没有上报纸没有上电视。县委书记给我做悼词,说我是为人民的利益而死,死得其所。

墓主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你死得值,我就不值了,我是抓小偷死的,按理总该留一个见义勇为的名声吧,哪晓得,还被人耻笑。

你看,这问题就来了,你死得不是时候,因为你死的时候,刚好也是你丑行暴露的时候。我不同,死得单纯,死得干净,还比较壮烈,虽然我想跑,没跑赢,你想想,假如我死在和我的同居女友一起呢?那结局就大不一样了,所以我说你死得不是时候。

还有,还有就是你在死的时候都还没有从离婚的阴影中解脱出来,你还是那种玩世不恭的样子,还是那种自暴自弃的样子,看得出,你很爱你老婆,但你脾气不好,沉不住气,你打老婆,是你拱手将老婆送给别人,你的挫败感,是对你的惩罚,也是对你的教育,你其实可以改变的,但上天给你的时间太短,因为你还没来得及改变你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你就横遭不测。人们对一个人的印象一旦形成,不是不能改变,但需要时间,也需要你做一些踏踏实实的工作,还要取得一些成就。

嗯,你说得是有一些道理,但我心里还是有些不平衡,我本来是可以评委见义勇为英雄的,不是我很在乎这个称号,但我确确实实是追小偷而死的。墓主说。

是的,你说得也有道理,但你的死和追小偷没有必然联系,你是因为扶梯的水管锈坏了而摔倒的,而水管所以会锈坏,是因为你长期往水管里撒尿而腐蚀掉的,所以你的死,其实是你自己造成的,追小偷,只是一个诱因。另一个声音娓娓道来。

这样说来,我就没有必要在乎了?但我总是想不通。墓主说。

那倒也不是,若干年后,也许会给你正名,按理,但是,你就是一个小人物,若干年后,谁还记得你?谁还会给你正名?况且,你也没有受到冤孽,也不存在平反一说。

哎呀,算了,说不清了,懒得说了。墓主说。

正说着,一个更沉重的声音传来,像木头挤裂的声音,又像是巢居动物爬行的声音,如果仔细辨认,那声音似乎在说,混账小子,你们怎么强占我的墓穴!

墓主这才恍然大悟,刚才,他和另一位先生强占了别人的地盘,原来他不是这座墓穴真正的主人,他俩只好落荒而逃。

狗散去了,鸟儿也飞走了,它们都去忙自己的事了,那一群鸡也依然在悠闲地觅食。

鸡场主人又来了,和他一并来的还有两三个老人,他们是鸡场主的老客户。

别墅的主人上班去了,他们主卧室的那两扇厚厚的窗帘,被严严实实地拉上了。

那座坟,还在,但看不见了。

 

                                                                         2015326

 

 

 

网友评论

  • 网友:gwfxsxl  于 2015-04-14 16:40:12 发表评论  
    老何变文风了,改写荒诞小说了啊。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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