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节随笔 | 对话心灵
对话心灵
——《瓦尔登湖》读后感
高一6班 肖依琳
轻叩一本名著,细细地与梭罗促膝谈心;翻开一卷墨香,轻轻的聆听瓦尔登湖弹奏的梵歌。
白居易曾说:“水能性淡为吾友,竹能心虚即我师。”这诗中的境界恰似这坐落在康科德的小木屋,梭罗就是在这里进行了两年两个月两天的独具生活。他记录从春到冬的这一轮风景,他的超验主义实践建立了一种与现代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对立的简朴方式,他在这里还原了生活的原始状态。
他静静地卸载城市的喧嚣,用心写下孤独。他思考人生,让我的心如净水般澄澈;他让我感到敬畏,原来一个人的生活在这里是这样的;他的一生如此简单而又芳香扑鼻,虽然短暂却又意蕴深远;他的精神世界绚烂多彩,而且是精妙绝伦,世上这样的智者怕是只有些许吧。
在梭罗短暂的一生中,他试图鼓励人们要简化生活,将时间腾出来深入生命,品味人生。他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世人不要被繁纷复杂的生活所迷惑,从而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义,要做生命的舵手,扬帆远航。他认为:假如人们能过宇宙法则规定的简朴生活,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焦虑来扰乱内心的宁静。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是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
他提倡简朴的生活,并不是让我们要粗茶淡饭或者是节衣缩食,而是想要让我们多听听新的节奏,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的价值,只是孤独、恬静,没有任何矫揉造作。
作者在瓦尔登湖畔追求孤独,实际上也是追求深刻,他在孤独的心境中对人生进行思考和探索。孤独催生了他的深刻思想。“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这是他的心灵呼声。
尽管我们不能够像梭罗那样隐居山林,尽管瓦尔登湖已经永远的消失,但这些都不能阻碍我们在自己的内心里拥有一泓清澈的瓦尔登湖,时刻都能让心灵得到淘涤。去拜读这本名著吧,让你的心灵不虚此行。
奈何错生帝王家
——读《李煜传》有感
高一8班 陈飞
无心插柳柳成荫
千百年来,只要提及李煜,人们心中便会浮现一位才华横溢的词宗形象,然而正史中的他却只是一个平庸懦弱的末代君王。这种矛盾体似乎最终也逃不过宿命的铁索,他也不幸沦为政治斗争中的一缕亡魂。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婴啼,一个可爱的婴儿呱呱坠地,他就是吴王李璟的六子——后来千古词坛的“南面王”李煜。细细看来他竟是天生异象:天庭饱满,骈齿重瞳,此乃世间稀有的贵人相。但谁知仿佛历史上这种面相的人都有着悲惨的结局,项羽如此,李煜亦然。本是六子的他本已谈不上继位的可能,但天生的君王相却让李煜备受重视,也就是这种重视招致了他的兄长弘冀的嫉妒。他恐惧这个毒死他三叔的兄长,所以开始用文学掩饰自己,但谁知时间渐长,这幅面具竟变成他的情之所终。“浪花有意千堆雪,桃李无言一队春。一壶酒,一竿身,世上如侬有几人。”不难看出年轻的他是多么羡慕自由,同时他也在向自己的兄长表明自己无心帝位。
奈何命运却硬生生的将他推向巨大的鸿沟,他未曾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将兄长取而代之。他在将所有风华隐没,将自己变成沉醉文学的庸人得以保住性命后,弘基却突然一病不起,他的兄长一定痛恨命运,在自己众叛亲离离皇位如此近的时刻自己所有的努力却都为别人做了嫁衣。同时因为各种缘由,李煜前面的五个哥哥均已早逝,他变成了皇位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莺啼散,余花乱
此时的南唐变成了一个外强中干的国家,国力空虚,强敌环饲,每况愈下。李煜却十分温顺,对政治全无概念,留恋于琴棋书画,成为一个任人鱼肉的统治者。只懂吟风弄月的文人成为一国之君,不得不说这是南唐的悲哀。李煜此时虽为国君,却在强敌面前显得卑微,废国号、帝号、上贡贡品,醉生梦死,苟且偷生,南唐上下都透露着穷途末路的气息。
诚然李煜是悲哀的,他梦想属于山水,但命运却将他推向皇位。他祈求能以泪水和笔墨打动赵匡胤,但这是徒劳的,他的懦弱只会让对方步步紧逼。君王命,莫问福祸悲喜。趾高气昂的劝降使臣终使他忍无可忍,“他日王师见讨,孤当公擐戎服,亲督士卒,背城一战,以存社稷。如其不获,乃聚宝自焚,终不做他国之鬼。”他立下铮铮誓言会为南唐而战,但此时的誓言在对手面前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时代的铁轮无情地碾过他,四十年来家园,三千里地山河终化为他国之土,孕育他的江南古都也不复从前,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这个有那么多缺陷的词人,命运多舛,却又如此熠熠生辉。你或许喜爱清丽婉约的柳三变,或许青睐秀丽典雅的秦少游,或许敬佩笔墨幽香的纳兰容若……但你有所不知,他们却都有一个共同的先生——开拓词坛的“南面王”李煜。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他慢步走向西楼,烛影摇曳间仿佛看到了痛苦的南唐子民,揪心的痛无法释然。他饮下毒酒悲然离去。李煜虽葬送了一脉江山,却换得后人“做个才子真绝代,可怜此生为君王”的感叹。来生,愿上苍佑他与山水为友,诗词为伴,潇洒度一生。
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高一6班 王子涵
开学前一天,偶然间看见东方卫视在播电视剧《平凡的世界》,我才突然想起我也有这么一本书,走进房间从书架上取下这本书,塞进了我的拉杆箱,我想用一个高中生的眼光将它再细细品读一遍。
第一次看这本书时是初一,初一跟小学并没有什么区别,当时看完就感觉,为什么以前的言情小说在现代人眼里就成了名著呢?只是几个普通人的爱情和他们充满坎坷的一生,为什么后人都争先恐后的去读呢?这一次看,算是找到了个中原因。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许多人浑浑噩噩的度过了自己的一生。主人公孙少安虽然成绩很好但是由于家里实在是穷的叮当响,以全校第一的好成绩从小学毕业后便再没上过学,为了弟弟孙少平和妹妹兰香的未来,他放弃了自己的前途,选择回乡当农民。然而这种情况在当时,并不算少。我看到这儿不仅感慨我生到了这么一个和谐的年代又有如此优越的学习条件,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那个年代的学校,饭堂的饭食分甲菜、乙菜、丙菜,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丙菜竟然是水煮萝卜。作者路遥先生大概是为了让我们对当时的条件有一个更深的了解,刻意描写了一下丙菜。“清水煮白萝卜——似乎只是为了掩饰过分的清淡,才在里面象征性的漂了几点辣子油花。”然而少平连这么“清淡”的丙菜也吃不起。每天就只吃两个黑高粱混了点野菜做的黑面馍,这是当时最差的饭食了,吃起来就如同在咀嚼沙子。可他的成绩却是最优秀的,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吃苦耐劳。但让我觉得更佩服就是他那像保尔·柯察金一样的精神。他在高中毕业时对田晓霞说的一句话深深的使我震惊并佩服。“我不是为了扬名天下或挖金子发财,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和身上攒着一种劲,希望自己扛着很重的东西,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不断头地走啊走……”我觉得我也应该抱着他这种想法来学习,成功的道路都是孤独而又艰难的。高考其实说近也不近,说远也不远,三年的时光转瞬即逝。欲戴皇冠者,必承其重。只有肯吃苦才能成功。
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丢弃的就是满腔的热血与梦想。有梦想的人才能不被挫折打倒,在重创下重生。条件如此艰苦的孙少安和孙少平都不甘现状,不屈于困难为自己拼搏,为了自己的未来,我又有何理由不放手一搏呢!
岂止是活着
——余华《活着》读后
高一2班 钟芳茹
这本书——用最轻快的文字写出最沉重的故事。
阳光下的老人,对主人公静静叙说着一生的跌起彼伏,我仿佛感受到他隐忍在每一道皱纹中的情感,历经岁月沉淀更显沧桑。老人名叫福贵,他的一生在内战、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中度过,这便使得中国近代的冷热战争缩影在一个家庭乃至一个人身上。
福贵在有中国一个充满硝烟的时期从富家子弟沦为潦倒农民,余华的文字,在描述他一生的人情变故中,往往含蓄着人性与命运。起初翻阅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未想过福贵是多么浓墨重彩的人,他年轻时的纨绔败家模样,直叫人想催着让他受到报应才好。到他真正丧失一切,穷愁末路的时候,又叫人不忍盼起他能凭自己之力,早日得到辛劳后的果实。
而现实多悲。短暂幸福之后往往是更沉痛的凄楚,就像伤口还未得到痊愈就被狠厉地翻出,无辜赤裸在无边的阴霾下。福贵盼来了家珍的回归,却遭受国民军的掠夺;家珍诞下一儿一女,女儿凤霞在长大后却成了哑巴;有庆年轻懂事正有体育前途之时,却被县长强拉去抽血致死;凤霞风光地嫁给二喜后,却意外因难产逝世;福贵抚养苦根未久,这个孤儿就被豆子噎死在床上……
回归书名——活着。福贵以变换的政治身份而不断改变生活态度,活着,不如说是在社会的缝隙中苟活。余华虽以福贵为人物主线,但从他的身世中却能看到不一样的世态炎凉。战争和慌乱无疑是最残酷的,它不同程度地剥削老百姓的意志与耐性——如同村长怂恿村民家庭轮番守夜,将铁块放入大锅中水煮,并称之为炼铁。像这样的人物形象,书中有许许多多,只是他们都太过鲜明了,才令人揪心。然而,福贵在生命的每一道激岚中不断地挺起脊梁,让整个悲剧徒添了不少希望,让故事不显得过分悲怆,这样一个坚韧的形象为我所折服。现在忆起,总想在心中生出几丝怜悯。这本书,更是一种教训,令读者体会其中的苦难,反思人性的残缺与历史的无情。
《活着》,会因时光的推远而更显生命力,会因大众的翻读而更具契合感。
李商隐的红
高一1班 薛峤
读李商隐的诗,眼前总是一片红色。
李商隐的天空总是樱红色的。他喜欢乘马车上古原,观赏无际的大地,观赏染遍红霞的天穹,观赏地平线际缓缓下沉的血色残阳,观赏这被残阳镀上赤色的一切。现在的大唐,不正和这夕阳一同下沉吗?于是他顺手写下了《登乐游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他的红不带激情,是那种沧桑的红。
“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不知为何,他的诗里总是点着红烛。读到这句,眼前不难呈现这样的景象:房中书案上点着一支红烛,黄色的火焰把案前诗人的脸和房间的墙都染成暖橙色。也许被暖光照着的,还有一位面容姣好的女子。光影摇曳,红烛照亮的,也是李商隐心底的一丝温情。
于是他写下了“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他的红是温柔的。
“垂手乱翻雕玉佩,折腰争舞玉金裙。”
每看到这句,心里总出现一位牡丹般美艳的红衣女子。她的红衣镶着金边,身上是精雕细琢的玉佩金饰,却一点也不显庸俗。也许在李氏眼里,心上人披着红衣翩翩起舞的样子是最美的吧。
他的爱恋是红色的,高雅端庄。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他的往事就如同庄周梦里的蝴蝶和望帝变成的杜鹃,昙花一现,一触碰就消失。《锦瑟》里没有确切写到“红”,但也许是容易受他别的诗的影响,这首诗依旧覆盖着朦胧的红,似乎那蝴蝶的翅膀与杜鹃的羽毛一样是红的。也许他当时正伏在泛着深红色漆光的琴瑟旁,看着窗外的红霞,才有感而发写下这首诗的吧。
有人说“锦瑟”是令狐家的侍女,可能曾与李商隐相恋。也许锦瑟就是一位脸上扑着红粉,身上穿着红衣的少女吧。
忧国、温情、爱情、回忆……还有什么在他心中不是红的?还有什么不给读者留下红色印记?
在天要黑的时候,走出门看看西方的红霞,心里想到的是李氏,是正在消失的大唐。突然有种冲动想要赠给李氏一句话:身无彩翼越山河,心有红日通古今。
月光中的深情
——读《月光》有感
高一10班 康翀
莫泊桑作为世界短篇小说三巨匠之一,其文必有过人之处。在他众多短篇作品中,多半不是对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批判与讽刺,就是对下层人物的人性之恶的描写。但在这其中也不乏异类作品,如表现普法战争中普通巴黎市民爱国主义精神的《两个朋友》,以及这篇柔情似水的《月光》。
故事的主人公是个瘦高个子的神甫,名叫马里尼昂,与一处法军的获胜之地同名。人如其名,这位神甫对宗教有着狂热的信仰。在他的眼中,大自然的一切都是按照绝对合理、极其神奇的法则创造出来的,“有多少个为什么救有多少个因为”。同时他“不自觉地憎恶女人”,因为他认为女人是不纯洁的存在,是软弱又危险的。当他听说自己的外甥女每天半夜都到河边与男性约会时,自然火冒三丈,怒气冲天。于是他在半夜出门,想好好教训这“放荡”的姑娘,不料却被沿途的夜景深深迷住。最后,他看见了在河岸边的银雾中漫步的情侣,恍然见悟到了爱情的真谛,羞愧难当地逃走了。
《月光》中马里尼昂神甫对爱情的本质一度产生困惑,这其实也是莫泊桑的困惑。莫泊桑借神甫这一形象,从宗教的高度思考了爱情的本质。在这篇小说中,莫泊桑用了近一半篇幅极力渲染神甫对女子柔情的偏见,欲擒故纵,这不仅使得神符最后的顿悟更加深入人心,也使读者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柔美的月光净化了一个腐朽的灵魂,使爱情上升到了更高的境界。
那么,月光到底有什么迷人的魅力呢?
文章后半部分,神甫对沿途的小花园、小河、轻雾、杨树等月下美景感到深深的疑惑:天主为什么要创造出如此良宵美景?既然夜晚是为了休息睡眠的,为什么要使它比白天更富有诱惑力?为什么月亮要比太阳更清澈、更富有诗意?草地尽头轻雾笼罩着的两个人影似乎就是上天做出的回答:要给人间的爱情披上理想的面纱。
既然上天要用如此良夜保护爱情,难道我们就不容许爱情吗?月色之美,即爱情之美。这就是莫泊桑对爱情的思考结果。
文章表达了反对禁欲主义的观点,也表现了爱情是圣洁的主题。作为读者,读到此处,又能否在这糅合了善与美的月光中,感悟出爱情的真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