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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节随笔 | 凡心必乱

文字:供稿:高中语文组推荐图片:时间:2015-03-17点击数:885

 

 

凡心必乱

——夏目漱石《心》读后感

 

高一3班  陈伟豪

 

我不知道“先生”究竟是承受了多么巨大的痛苦,但我知道那都是因为一个名为心的东西。仅是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就已经是心乱如麻,难以喘息。我恨不得将这世上所有人的心都掏出,拼了命将他们洗得玲珑剔透!

    可我始终没有办法做到,因为心正是一个名为人性的恶东西,改变了他,人也就不再是人了。

    所以,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我生来变是如此丑陋的人?而不是花花草草,又或是尚俱灵智的低级动物?这样一来或许会不用带着镣铐,负着重物,“带着人性”走完这一生。但我又不时会想到,生而为人是多么地美好,可以思考,可以交流,可以过得那么得丰富。如此一来,便成了矛盾。不错,我是个矛盾的家伙。

人性是矛盾的!

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在矛盾中度过的。

听闻人生有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这就足以道出人性的矛盾。

“人之初,性本善。”出生之时,倘若告诉你这个东西是山,那你便会认为那个东西是山;告诉你那个东西是水,那你便会认为哪个东西是水。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人成长的过程中,往往发现了山非山,水非水。此时,绝大多数的人往往是选择了顺从,也就是所谓的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形成了所谓的“人情世故”。但又奈何心中仍然存在着“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就变得十分反常了,时而好时而坏,倍受煎熬,只有凤毛麟角的人去往了人生的最高境界。凤毛麟角终究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人的心都是矛盾的,他们都要在煎熬中度过一生。

正如“先生”一样,他对他的妻子是如此地深爱,却又没有办法全心全意地去爱她;他对“我”是多么地认可,却又无法做到和我好好相处。书中有写道:“一个能够爱别人的人,一个不能不爱别人的人,却又不能伸出双臂紧紧拥抱想扑入自己怀中之人的人——这个人就是先生。”

    人性更是贪婪的,利益化的。

    尤其是在当今的社会,各种资本风气的弥漫,各种贫富差距的充斥,导致人生而不平等,生下来没多久,便会想着如何去得到更多。社会难以适应人,人却往往不得不适应社会。如此一来,大部分的错,也只能归功于社会。

    当时的日本,处于明治维新的时期。就是这个时候,“先生”的亲人为了“先生”生父的遗产而背叛了先生,也正是处在过这个时期的“先生”,受过背叛的“先生”,因为爱情而背叛了“K先生”。

   “钱!一看见钱,任何正人君子都马上变成坏人!”“先生”曾笑着说过这句话。

   “我被人欺骗了,而且是被有血缘关系的亲戚欺骗的。这我绝不会忘记。在我父亲面前他们一副正人君子面孔,而父亲尸骨未寒,就变成了难以宽恕的不义小人。就小至今我始终背负着他们带给我的屈辱和伤害,恐怕要一直背到死。因为我死也不能忘记。但我尚未复仇。想起来,我现在要做的事已超出对个人的复仇。我不单单憎恨他们,还对他们所代表的所有人怀有憎恨。我认为此即足矣,足矣。”“先生”也曾激动地说过。

    正是因为“先生”深知被人背叛的痛苦,深知人性的贪婪丑恶,深知自己曾浑噩过,所以才会在自己用背叛得来的幸福中痛苦无比!也才会有他的叹息“你怕是不会明白被黑发束缚住的痛苦”。他只想快些结束这一生,好不用受这折磨。是啊,冥冥之中,自由报应,这不是利益的纠缠,是宿命的悲剧,是直到死前都无穷无尽的痛苦的直线!用一句话来概括人性的贪婪,人活着就是为了满足自身黑洞般的欲望。

    但是从“先生”的身上又不难看出人性的光辉点,善良从未离开过他,只是利己主义占了次上风,哪怕是为了爱情。“先生”一生绵绵不尽的痛苦——背负一生的自责与罪恶感,都是因为善良。“先生”一生清高,又怎堪负此重辱,唯有以死谢罪,最后安静地走向了终点,这是一个深受明治精神的知识分子的悲剧,不可避免的悲剧……

    整个作品下来,处处充斥了人内心世界的复杂,人心的叵测,背叛与被背叛,痛苦与无奈,惆怅与无助,都给人内心强大的冲击。

读完后,只觉得这部作品的名字也只能是《心》,别无他名可以胜过。

是啊,凡心必乱,何来玲珑之说?只愿我们能守住心中的光辉,免去一生不堪的痛苦,又或是这个社会能有所改变?? 

 

 

时间,我对你情有独钟

——《渐》读后感

 

高一3班  谭慧婷

 

    虽然读完这一篇短小的文章,但总有一个镜头让我感到莫名的恐慌与失落。那就是丰子恺先生所描绘的“歌剧中,舞台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将来火炉旁边的老婆子。骤听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认,实则现在的老婆子都是由如花的少女‘渐渐’变成的。”诚然这描述的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其实心里比谁都清楚,就是总有一天我可能会由一个豆蔻年华的女孩变成一个人老珠黄的妇女。但是,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够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其实我知道这世间不止我一个人有这个想法,不然怎么可能会有史册记载皇帝盲目修建佛庙拜神灵,就是为了炼那一颗长生不老的仙丹呢?唉,时间,我开始重视你了。

    记得以前总爱盯着爷爷那一只破旧的怀表看。很好奇地想着为什么那个长长的秒针总是那么无趣地重复走着,而且还很有规律地自己停顿。盯久了之后开始有一抹烦躁,就问爷爷:“爷爷,那秒针不累吗?总是往一个方向走,不无聊吗?为什么它不试试倒着走?”现在回想起来不觉哑然一笑,真是一个毫无价值又充满童趣的问题根本不值得别人回答。可直至现在我还记忆犹新,爷爷突然严肃起来训道:“你知道吗?如果它往回走,很多人会伤心的?”我更疑惑了:“为什么呀?大家不是应该感到开心,时间能够倒流啊?”“不,大家不会开心。你想如果它倒回了一秒,那么地上的种子可能会失去那挣脱土地发芽的机会,对于它来说永远都是一个种子。你想如果它倒回了一秒,那么产房的婴儿可能会永远见不到它那伟大的母亲,对于它来说就只是那一个永远呆在母亲子宫里的孩子。这样,你觉得大家会开心吗?”年纪尚小的我被爷爷这番话给吓着了,赶紧拽着手里的怀表呢喃地说:“时间时间,你可千万不要倒流啊。快点走快点走。”可是手里的表就是不听话,即使让它赶紧走,它还是一步一步地墨守成规。唉,时间,我倒真的开始怕你了。

    长大了上学后,我总是盯着教室讲台前的挂钟看。开始心里倒计时我还有几分钟才下课,甚至盯着盯着就走神了。恍恍惚惚地听见下课铃,同学们一哄而散我才回过神来。“呀,下课啦。怎么这么快?太突然了吧。”我心中的喜悦早就被时间从我身边悄然流逝而感到一丝愤怒。大步走上讲台,手叉着腰对那个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地正在工作的挂钟大声嚷嚷:“你怎么不等等我呀?真是的,你怎么就那么死板地走着啊!”大声发泄完,可是那挂钟还是向往常一样,这让我生出一丝挫败感。唉,时间,我倒是对你感到无奈了。

    真正开始有了自己第一个手表是在中考100天前,爸妈送了一只我超级喜欢的史努比手表。只是里面的图案让我感到费解。手表里那个可爱的史努比正在横眉瞪眼地盯着自己头顶上的12点,我开始在心里嘲笑他:“你不会想着12点一到,主人还没给你午饭吃吧?”简单的玩笑后,我便认真地开始投入严峻的复习中。有时揉揉眼睛,打个哈欠。抬起手看看那可爱的史努比,结果一瞥发现分针已经走到了史努比两个眼睛中间。啊?这么快,我便像那个愤怒的史努比一样横眉竖眼的。天啊!时间过得好快。我还有数学、物理和化学没复习了。不行不行,又开始马不停蹄地继续看下一科的练习。自此以后,我不多爱看手表了。我害怕看了之后,那分针和时针的位置会让我感到失望。唉,时间我对你真是又爱又恨。

    但现在,我开始对时间的流逝没那么抵触。无论是花开花落的自然规律,还是人生必有终结。时间都在扮演着一个公平的上帝,不会偏袒任何一个上至苍穹,下至微小的生灵。他在某一时刻会为你关上了生命的窗户,但在此之前也一定会给你开一扇幸福的大门,允许你在有限的时间里欢度生活。

 

 

读书是一种修行

 

高一1班  刘蔼心

 

读书是什么?作家行走在天地之间,于是笔落留下惊世的华章,文章自然也会带些天地灵气。因此读书也算是采集天地之灵气的一种修行吧。

修行日久,功力越深。读书多了,整个人的心境也就不一样了。我所认识的几位前辈,有研究庄周的博士,有广东省作协的领导,还有默默无闻但是藏书汗牛充栋的学者,无一不是博学之辈,而读书给他们带来的不同则体现在日常生活之中。他们混入人群,或许转身便难寻踪影,但是与他们谈话,方觉他们的语言飞珠溅玉,他们的声音如同昆山玉碎。谈到一个晦涩的典故,一个巧妙的拆字谜,对视会心一笑,便仿佛获得了读书的最大快乐。真正的读书,是在与作者对话,让智慧沉淀,把灵魂升华。

世界上的好书那么多,不读怎么能行呢?我曾自诩在同龄人中阅读量算大,尤以古诗词为最。可是光唐代留名的诗人就有一万多位,我所读过的诗词哪有一万首呢?还有外国的呢?自然更不必说了!古代没有现代这么多书,可是古时的文坛却远比今日英才辈出。明代流传民间的一部《金云翘传》,一到越南便被当作文人的巅峰之作,当欧洲人听说中国有无数这样的作品时,嘴张得能塞入一个鸡蛋。而我在语文课上听老师讲张三影时,还在为只有我读过一首他的《醉垂鞭》而自豪,殊不知此人曾经是妇孺皆知。我辈应该爬上先人的肩膀,看得更远才能走得更远。若是我们连先人之踵武都看不到了,那我们还能走多远呢?

于是我们要读书,车尘马足贵者趣,孤灯寒窗贫者缘。书那么多,我们的时光这么少,怎样读呢?

我曾以为自己是诗歌控、历史迷、崇古癖,便专读古典文学。一部《兴唐传》我弄到了老版本,书页发黄发褐,我连读三十遍,几乎将四本大书倒背如流。一位谭先生却在此时给了我当头棒喝,你才读过几本书,这么早开始专攻,不免错过许多精彩。

他告诉我读书分三个阶段,首先是广而博,什么都看上一点,才能发现自己的兴趣所在,即使找不到自己特别喜欢的领域,也能学到不少知识。第二个阶段,则是专而精。喜欢哪种类型的书,就专读哪种书。第三个阶段,回到广而博。某种类型的书读得多了后,为了更好地充实自己,便又需要博览群书了。

开始只是不明觉厉,于是放下手中的冯延巳,找来《BIBLE》,《罪与罚》,找来《百年孤独》,才深深为外国文学所折服。以至于至今,马孔多这个小镇和镇上的奥雷里亚诺和丽贝卡等人仍霸占着我的梦境。随后是前辈们对我轮番上阵,柏拉图的《理想国》,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甚至余英时的《中国文化史通释》,亚历山大的《毁灭》,还有史前生命和濒危动物图鉴,枪械介绍等等,五花八门。而我也意外地发现,什么书都看一点还能避免审美疲劳。

或许很多人都觉得读书累,明明不喜欢的书却要硬逼自己读完,读完后还要感悟一番道理,不然便等于白读。可其实,何必悟理呢?读书的目的本该是读书,本该是找乐子,本该是用一种相对有意义的方式消磨时光,而不是感悟道理,感悟一些大而无当的哲理。不喜欢的书,就算再有名,又何必读下去呢?读书本该是娱乐,就跟喝酒唱歌一样。不喜欢的酒,倒了便是,不喜欢的歌,暂停便是。人应该顺从本性,书若不能带来快乐,何必读呢?快快扔了,去找下一本书。读到喜欢的书,方使产生共鸣,方才欲罢不能,方会使人思考,方能达到读书的价值。

读书吧!为什么不读书呢?不停地读所爱的书,不停地思考,通过书来看另外的世界。当你习惯了独坐默读,你就会产生一种孤独感,并慢慢享受这种如同独自坐在驾驶舱中操纵飞船遨游太空一般的感觉,因为这说明你成为了少数人,而少数人,才是这个社会中真正成功的人。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

 

高一(3)班   利心怡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

一直觉得我跟《偷影子的人》这本书非常有缘分。记得当时我无意间走进了一家虽小却很温馨的书店,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往平常不会注意的角落里走去,在众多书籍中,我被这本书的书名与封面吸引住,也没仔细看内容就迅速买下了。

回家的途中,我开始后悔,开始担心,如果这本书很无聊怎么办,我真不该这么冲动。翻开第一章,过了好久,突然意识到已经到家了。再看看手上的书,不觉已看了一大半。

好久没有一本书能让我安静的一直读下去。我继续把它读完,顿觉一股泉水在眼球中充斥,最终没有流出来。作者马克李维真的很厉害,能在我毫无发觉时把我的喜怒哀乐玩弄过后迅速让我平静下来。

作者给主人公赋予了能偷走别人影子的能力,并给予了他帮助他人的使命,小男孩最终变成了有责任感的男人,也帮助了许多需要他的人。

“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改天,却换成父母离开我们了。于是我们就只能梦想着,能否有一时片刻,重新变回寄居父母屋檐下的孩子,能抱抱他们,不害羞地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为了让自己安心而仅仅依偎在他们身边。”这是最让我感触深刻的句子。

小时候,我总是希望能抛下一切,自己跑到各个世界去玩耍,摆脱家人的各种唠叨、责骂。有一段时间,我变得非常叛逆,天天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管周围发生了什么,变化了什么。等我真正走到外面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举动如此幼稚,什么都不懂得自己不知道在这偌大的世界能够做些什么。边思考边往前走,渐渐地走回了自己家门前。那时,我才懂得原来自己的家就是全世界,有家人的陪伴,不管在哪都不会觉得茫然。

总是吝啬于表达爱的我慢慢敞开心扉,学着不再虚假地与人欢笑,而是真正撕下那美丽却不实用的面具去与家人聊天,与朋友交往。

阳光下,觉得自己的影子变得高大了,也许是影子也为我的改变而骄傲吧。

书中的小男孩能够偷走别人的影子,听见别人不愿说出口的秘密。起初,我觉得这种手段很不正当,但看见小男孩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光芒时,我又开始希望世上也有这样的人。这样就能减少许多类似“悲伤”“绝望”的词语的出现。我开始幻想着假若我也有这样的能力,我是否也能像小男孩那样发挥它的最大用途呢?

这个问题最终没有答案。

有一天,我顿时醒悟,原来人人都拥有这样的能力,只需要我们耐心地观察,真诚的与人交往,便会发现他人的心事就在你的眼前,并不需要影子去转述。只在于我们愿不愿意像小男孩那样用尽全力去帮助他们完成自己的梦想。

当我真正懂得这个道理的时候,我开始观察身边的人,即使是一点点小事,也想要帮助他们变得快乐。

也许当时正是我的影子牵引我来找寻这本书的吧,它希望我能明白影子的真正意义。

阳光下,我看着自己的影子,感谢地跟它握握手,感谢它已知无悔地见证我的成长!

 

 

小说三篇读后感

 

高一5班 邓琪炜

 

《阿Q正传》读后感

都说人要有三QIQEQ、阿Q,而啊Q是来自鲁迅笔下的《阿Q正传》。

《阿Q正传》讲述的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农村为背景,描写未庄流浪雇农阿Q,虽然干起活来真能做,但却一无所有甚至连姓名都被人遗忘了。悲惨的地位使他倍受凌辱,而他却自轻自贱,自欺自慰,用精神上的胜利来掩盖实际上的失败和被奴役的地位,从而能找到心理平衡。正是因为阿Q这种做法,有了“阿Q精神”。

Q精神,也叫“精神胜利法”是一种自慰自贱的精神,使用虚假的胜利来在精神上实行自我安慰,自我麻醉,使得不能正视自己的现实处境,无法清醒地认识自己。每个人的一生都是此起彼伏,都是有高峰期和低谷期,而阿Q精神正是低谷期所需要的,使自己在心灵上找到平衡,慢慢地走出低谷。但你不能一直沉溺在这种精神状态中否则将一觉不醒,只能仰视昔日的高峰。

正是因为阿Q精神的自欺自贱,成为我们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读《变形记》有感

《变形记》讲述的是主人公格里高尔,父亲破产,欠了一大笔债务,母亲病重,妹妹还在上学,就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格里高尔承担了沉重的家庭和父亲的债务。他拼命干活,目的是还清父债,改善家庭生活。在公司,他受老板的气,指望还清父债后辞职。梦想是美好的,可现实是残酷的,格里高尔一夜间变成甲虫,被家人厌弃。

可以说,对父母他是个孝子,对妹妹他是个好哥哥,对公司他是个好职员,就这样一个闪亮,忠厚,有责任感的“人”,被人厌弃,着实让人辛酸。小说着重描写了主人公格里高尔的心理描写,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时的惊慌、忧郁,他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时的焦虑、自责,他遭亲人厌弃后的绝望、痛苦,无不展示了一主人公渴望人的理解和接受的心理。只是这种愿望终于被彻底的绝望所代替,弥漫在人物心头的是无边的孤独、冷漠与悲凉。先是亦是如此,你去鞋店买鞋,临走之前对推销员说一声“谢谢”,不难!虽然你作为消费者,推销员的周到服务是理所应当的,但将心比心,对她的服务质量的认可,她是很开心,很有成就感的。纵使你试了十对八对鞋都不满意,但你至少告诉了她,你的推销很好,是鞋的设计不好,以至于她不会因此而沮丧。

所以让我们多理解他人一份,也是对自己多一份理解,让世界更美好!

 

呼唤感恩之心

——读《羊脂球》有感

《羊脂球》讲述的是以普法战争为背景,作为妓女的主人公羊脂球和另外九人同坐一辆马车出逃。因为羊脂球很大方地邀请车上所有的人都来分享她的食物,由先前的蔑视变成了亲昵,辱骂也变成了夸奖。有一天,普鲁士军官扣下了马车,提出要羊脂球陪自己过夜。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九个人迫使羊脂球就范。军官的淫欲得到了满足,第二天就放行了。但大家非但不感激这位可怜的姑娘,之前的赞美和亲近又变成了最初的鄙视和唾弃,羊脂球只能缩在车的角落里受冻挨饿。

“地位低微”的羊脂球有自己的身体,解救了“地位高贵”的九个人,但得到的却是鄙视和唾弃、受冻挨饿,没有一丝的可怜与感激。或许这也是法兰西帝国战败的缘由之一吧!感恩的心是地球不可或缺的东西, 就说一顶价值八十的帽子,你应该感激谁?养蚕人和他的蚕、种桑人和他的桑树、设计师、染色家、司机和销售员,还有出钱的父母,至于更多更细节的更是数不胜数。有人会问“为什么?”这很简单,我给你八百或是八千你能造出这顶帽子吗,很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你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我们看到的是一群人、一堆蚕和一片桑树,而不是一个人、一条蚕和一棵树。无论如今我们身处何地,不妨转过身看看自己走过的路,你还记得当年的那个“路人甲”吗?没有当时的他,就没有现在的你。

让我们忘记那所谓的“高低贵贱”,去感谢爱我们的人,恨我们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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