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08年度“模拟法庭”宣判许霆无罪释放
文字:记者站 伍婕珲供稿:中学部图片:时间:2008-05-12点击数:1234
5月8号晚6:30,由中学部政治组举办的2008年度模拟法庭在中学部阶梯教室正式开庭,并取得圆满成功。成功的背后,是紧张的准备与辛勤的排练。4月初模拟法庭开始接受报名,然后对选出的同学们进行培训。这次活动很好的锻炼了同学们的能力,而同学们辛勤的付出,也终究换来了收获。
5月8号当晚,“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前,大屏幕上先播放了外校录制的许霆案的案情回放。尔后,书记员周元宣布了法庭纪律,审判人员、被告人、公诉方及辩护方入场,整个阶梯教室顿时严肃下来。
首先是由公诉方宣读起诉书,公诉方起诉许霆的罪名是“盗窃罪”。然后,再由辩护人宣读辩护书,为许霆作无罪辩护。
双方宣读完毕后,审判长按照程序,对被告人进行了身份询问。此后,进入法庭提证环节。公诉人及辩护律师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询问,尔后双方询问证人。
在法庭辩论环节中,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分别就4个观点进行辩论:ATM机是否属于金融机构?许霆是否具有主观恶意?许霆的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许霆的行为是否属于秘密窃取?在此环节中,双方表现得都十分出色。
经过了长达2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在休庭5分钟后,审判长最终下达了判决:被告人许霆,不构成盗窃金融机构罪,当庭释放。
“法庭”上所有同学都发挥得很出色很专业,但不太如意的是会场纪律不太好,审判团多次警告“法庭纪律”。
本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是引起众多社会舆论的“许霆案”。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在取款两天后,许霆离职,并携款回到了老家山西临汾。2007年5月许霆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此时他已将17.5万元挥霍一空。这个案例具有一定难度,但是参加模拟法庭的同学们还是发挥得很出色。这次活动锻炼了同学们的政治思维,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
只有一个字——“值”!
初二1班 伍婕珲
在本次“模拟法庭”活动中,我扮演了公诉人的角色。在模拟法庭顺利结束后,我最大的感想就只有一个字——“值”!
在4月初时,“模拟法庭”就开始选拔参加人员了。抱着一种尝试新鲜事物的心态,我报名了,并且也被选中了。从此,我便和其他同学们一起开始准备这次活动。
虽然初一时看过“模拟法庭”,但我没有参加过,也不知道在舞台上风风光光的律师们,在台下是多么的辛苦——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参加模拟法庭,不仅询问证人的问题需要自己写,与对方辩论时的辩论词要自己写,连公诉书、证据、服装都要自己搞定……
在正式开庭前的一周里,从周日开始,每天下午我们都要留下来彩排,也没时间吃饭。开始彩排得十分糟糕,在提证环节,证人一问三不知。而在辩护环节,更是有被对方反驳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的例子。为此,我们只好抽出更多的时间来修改问题、辩词。晚上我会找老师签请假条,最后弄到老师都签烦了。晚上一般是整理到十点半才回宿舍,有时甚至到十一点。
在正式开庭前,我们终于准备好了。开庭时,也难免有些紧张,端端正正地坐在公诉人的位子上,挺直了腰。但不久后,这种紧张感就消失了,换来的是巨大的压力。因为我们公诉人在自由辩论中,4个观点只要有一个辩输,我们就无法将被告人定罪。我虽然有一定胜的把握,但还是害怕辩不过对手,拖累大家。
在辩论过程中,我站起来后便逐渐没有了先前的压力,全身心投入到反驳对手的观点中。坐下来后也不敢放松,仔细听着对手的每一句话,以便有力的反驳。
到最后,我的观点辩赢了,但是,我方整体却输了。虽然如此,但我并不感到沮丧。因为,我并不认为模拟法庭的全部意义就只在于最后的结果。
我有幸作为一名公诉人,参加了2008年度模拟法庭,在全校师生面前与对方辩论。回想起在排练期间,不管是公诉人还是辩护律师,大家都很辛苦,牺牲了自己的大课间、晚自习、甚至是吃饭的时间。但总的来说,我认为这是值得的,因为这很好的锻炼了我的能力,让我学习到许多我不知道的事情,并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我想今后我都会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