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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文字:供稿:图片:时间:2014-09-12点击数:1325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孩子寄托了父母一生的希望,从他们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你们可亲可敬的父母们就倾注了全部的心血,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呵护,精心为他们设计着未来。

然而不知您注意到没有,美好的幸福人生时时处处与风险同在,而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和活泼好动的的天性,决定了孩子们的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较弱的特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意外、疾病等不安全的隐患是客观存在的。这都可能影响了孩子的正常学习生活,也往往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为了更好的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根据教育部12号部长令的精神,广东省教育风险管理顾问单位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在省校方责任保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专门为所有“大、中、小学、幼儿园”设计的差异化险种。希望通过统一运作、规范管理,为孩子撑起一把保护伞!

◆以下是具体事项:

①参保以自愿为原则,投保的家长请将50元保费交到班主任处,并登记学生姓名;

②投保截止时间921日,由于是集体投保,逾期将不再办理;

③承保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④学意险保障方案及出险索赔指引附后。

  

学校办公室

二○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撑起安全一片天

    

      1、低保费:全年保险费只需50

2、高保障:总保险金额达135000

3、范围广:在中国境内有险就赔

保险范围包括意外、疾病身故,烧伤或残疾,意外伤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保障“伤”,“病”,“亡”)三大块,全天24小时保障,实现有险就赔。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方案

疾病/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额

人民币100000元/人

意外伤害残疾/烧伤的保额

人民币100000元/人

意外伤害门诊医疗的保额

人民币5000元/人

意外、疾病住院医疗的保额

人民币30000元/人

保费标准

全省统一人民币每年50元/人

意外门诊赔付标准

在扣除其他途径补偿或医保报销部分及50元免赔额,按80%比例给付

住院医疗赔付标准

在扣除其他途径补偿或医保报销部分及100元免赔额,按规定分级累进比例给付

 

 

 

 

 

 

 

 

 

 

 

 

 

(注:本年度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为观察期,首次投保的学生在此期间因疾病住院所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续保则免观察期。

 

出险索赔指引

出险一周内请先拨打咨询电话(先生18002249321,办公电话86573320)确认是否符合理赔范围,如符合条件再拨打95518报案电话备案。学生门诊或住院治疗结束,不再产生费用后,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索赔:

1、索赔申请表(加盖公章);

2、保单复印件和简单的事故经过;

3、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发票日期与病历记录日期要一致);

4、医疗费用发票及相应检查报告(必须要原件);

5、用药明细清单(只要产生费用的都要提供,如门诊、住院、检查费等等...);

6、学生或家长名字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7、学生和家长有效证件,以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出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