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通知
关于2017年教师节购书费报销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09:49:48
发布者:伍天莲
关于2017年教师节购书费报销事宜的通知
2017年度教师节购书费报销标准和要求与2016年相同,请各部门严格按以下要求进行:
1.报销标准:300元/人。
2.报销人员范围:教师节当天在岗在编的专职教师、生活教师、教辅、行政,医务室人员,含本学期新聘入职教工及退休返聘人员。但宿管员、夜班工、司机、后勤、保卫、饭堂人员、代课教师、临聘人员不在报销范围内,教师节期间病假、事假、产假等不在岗的教工也不在报销范围内。
3、按部门或年级组报销,不允许跨部门或跨年级组报销。
4、票据要求: 2017年的书费发票(报纸,文具之类的发票不符合要求)、发票据抬头必须是: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其他名称或个人姓名的发票不符合报销要求)。7月1日后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还必须有纳税人识别号。
5.报销流程:按正常的报账手续进行,即部门收齐符合要求的发票后,在其中一张发票后面盖报销审批章,分别由经手人、验证人和财务一支笔签名审批后,连同本部门人员名单(格式见《附表1》)一起到财务室办理报账手续。(附表1的电子版同时发送到财务室伍天莲邮箱)。
6、报销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29日。
财务室
2017年9月8日
发票后面盖报账审批章签字审批“试样”如下:
经手
报账人签名
验证
部门主管校长签名
审批
万清华(财务一支笔)签名
票据张数
X
总金额
Y
用途
XX年级(部门)2017年教师节购书费
附件下载:
2017年书费报销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