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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外外校2010年暑假教职工旅游”的通知

文字:供稿:工会图片:时间:2010-05-31点击数:1594
关于“广外外校2010年暑假教职工旅游”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0年暑假学校不再统一组织教职工集体旅游活动,教职工可自行安排旅游活动,下学期开学后以级组为单位,凭有效票据,按学校规定的人员标准给予报销。根据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可报销票据为2010年的旅游发票、住宿发票、飞机票等。 此费用支出项目是职工福利费之旅游费,所以有关票据应与旅游有关,合乎财务、税务的有关规定;旅游发票、住宿票抬头必须是“广外外校”或教职工本人的姓名,飞机票必须是教职工本人的;考虑到部分教职工可报销额度的限制,火车票亦可报销,但数量要有所限制。汽油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更多细节可向学校财务室咨询。 校工会 2010、5、31

网友评论

  • 网友:资讯中心  于 2010-06-02 20:04:11 发表评论  
    好啊
  • 网友:资讯中心  于 2010-06-01 18:55:14 发表评论  
    太好了,感谢学校的英明决策。 :roll:
  • 网友:资讯中心  于 2010-05-31 22:55:31 发表评论  
    非常好. :hmm:
  • 网友:资讯中心  于 2010-05-31 16:17:57 发表评论  
    :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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