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外外校2010年暑假教职工旅游”的通知
文字:供稿:工会图片:时间:2010-05-31点击数:1594
关于“广外外校2010年暑假教职工旅游”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0年暑假学校不再统一组织教职工集体旅游活动,教职工可自行安排旅游活动,下学期开学后以级组为单位,凭有效票据,按学校规定的人员标准给予报销。根据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可报销票据为2010年的旅游发票、住宿发票、飞机票等。
此费用支出项目是职工福利费之旅游费,所以有关票据应与旅游有关,合乎财务、税务的有关规定;旅游发票、住宿票抬头必须是“广外外校”或教职工本人的姓名,飞机票必须是教职工本人的;考虑到部分教职工可报销额度的限制,火车票亦可报销,但数量要有所限制。汽油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更多细节可向学校财务室咨询。
校工会
20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