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费报销的通知
文字:供稿:工会图片:时间:2008-08-28点击数:1372
关于2008年教职工暑假旅游费报销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暑假愉快!新学期好!
2008年暑假伴随着新学年的铃声已成为一段美好的回忆,旅游、奥运、团聚……今年的暑假有太多回味,校工会将以适当活动期待你的回味与大家共享!
2008年我校教职工旅游政策作了较大调整,给予了大家较大的选择空间,为此,我校职工中出现了二类群体:一是参加学校集体旅游的;二是没有参加学校集体旅游的。此通知主要针对没有参加学校集体旅游的教职工群体。
1、按政策规定:没有参加学校集体旅游者只能享受学校旅游费的一半
2、没有参加学校集体旅游而有旅游发票的教职工,请手持发票到罗沙副校长办公室审核、签字后到财务室按所享受待遇的一半报销。
3、没有参加学校集体旅游而没有旅游发票(别的发票不行)的教职工,请发邮件到罗沙副校长处登记、审核后按所享受待遇的一半打入本人工资合并计税。
4、实行“捆绑制”的教职工属于参加学校集体旅游的职工群体。
5、新高三年级组马老师请将原高二年级组没有参加暑假旅游的教师名单以“集体表格”的方式发往罗沙副校长邮件中。
6、如再有旅游有关的问题请到校工会或罗校长办公室咨询
校工会
200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