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用房计分表(第三榜)
通 知
由于部分教师在下周需带学生出国游学,必须在本周六或日搬入新调的房子,为此,提前公布第三榜。(见附件)
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一、提前批:18日下午2:30
第一批、第二批:18日下午4:30
选房地点:总务办公室
二、第三批:19日下午4:30
选房地点:中学阶梯课室
三、 第四批:19日下午6:00
选房地点:总务办公室
四、第五批:23日上午8:30
选房地点:中学阶梯课室
五、第六批:23日中午1:10
选房地点:第一食堂一楼
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教职工,需书面委托他人选房;无故不参加选房者,按照自动弃权处理。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0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