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位置导航:首页公告
 

选房

文字:供稿:总务处图片:时间:2006-06-28点击数:1207
通知 请下列申请工作用房的同志6月29日下午4:30到总务办公室挑选工作用房,过期不候。 7月3日前小学部的教职员工搬家,7月10日前中学部的教职员工搬家,请务必作好准备。学校安排搬迁的教职员工由负责搬家费用,其他人员搬家费自理。 总务处 6月28日

网友评论

昵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