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教育系统防控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试行)
一、目的
做好我区教育系统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的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及时采取各项有效防控措施,全力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教学秩序。
二、原则
“政府领导,联防联控;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外堵输入,内防扩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针对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学校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防控埃博拉出血热的应急预案》、《广州市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试行)》、《广州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教育系统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试行)》等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一)区教育局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局领导
成 员:教育局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公办高(职)中校长,教育指导中心主任,教育发展中心主任,少年宫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综合教育科科长兼任,科室分管卫生健康工作同志为联络员(电话:86364130,传真:86364130)。
各教育指导中心、发展中心、少年宫和学校(含托幼机构)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由相应负责同志参与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联络工作。
(二)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我区教育系统的各项防控措施。
建立健全应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的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在区卫生局的指导下,制定应对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组织成立专家小组,评估有关事件的风险,研究提出停课休学等重大响应对策和措施的建议;落实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所辖学校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加强辖区内学校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各单位和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疫情;协助卫生部门和学校组织救治工作;检查督促所辖学校落实各项应对措施;总结推广学校应对疫情的经验与做法;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对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性质督促各单位和学校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三)工作机制。
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疫情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单位、各校准备与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科学技术进步和实践经验,及时更新预案,保持预案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通过组织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防控措施。
六、疫情防范与应急措施
准备阶段:国外出现暴发疫情,呈向外扩散蔓延趋势,引起国际关注,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未出现病例。
(一)摸清底数。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外教及学生的具体去向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上述人员假期回国、入境情况,以及即将来穗教学或就读的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的入境信息,做好记录和信息追踪。
(二)建立防控协作机制,落实信息交流。各校要加强与教育局、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民航及相关涉外机构的信息沟通与协作。
(三)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开展医疗防控工作。各校派专人参加卫生计生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根据暴露风险和临床评估,在上述人员入校后对其进行风险分级,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按照《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粤留学生健康监测和管理方案》组织开展对疫区来穗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按照《广东省对来自疫区留学生健康指引》针对不同类别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对来自疫区的无已知暴露或症状的人员加强监测,提醒做好自我健康防护,提供就诊指导。积极开展埃博拉出血热病例的发现、排查、报告的演练,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及时上报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采样筛查。
(四)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加强后勤部门、校医室(保健室)有关体检用品和隔离防护用品的准备。
Ⅳ级响应:中国内地、港澳台地区、本省出现输入病例,校内未出现病例。
在做好准备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以下措施:
(一)完善各级预案和工作方案。根据卫生部门防治专家组对疫情形势的判断,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预案和各类相关工作技术方案。
(二)开展学校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及时启动应急监测,开展风险评估,强化与其它部门的信息互通,适时调整监测和应对策略,加强和完善防控措施。
(三)加强对所有师生的埃博拉出血热疾病防控的宣传教育。
(四)做好后勤部门和校医室(保健室)体检、防护和消毒用品的保障。
Ⅲ级响应:本市辖区内出现埃博拉出血热输入病例。
在做好Ⅳ级响应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防控措施。
当学校出现病例时,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当学校出现病例时,要立即报告教育局领导小组、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区医院,密切配合做好病例隔离、转诊救治和校内感染控制。
(二)依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第二版)》协助开展密切接触者的评估界定,协助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三)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措施,防止校内感染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对学校师生的健康教育和健康风险告知。
(五)进一步做好后勤部门和校医室(保健室)体检、防护和消毒用品的保障。
(六)有关病例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各单位和学校不得擅自公开相关信息。
Ⅱ级响应:本市辖区内出现二代或本地散发埃博拉出血热病例。
在做好Ⅲ级响应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健康宣传和教育,及时向师生发出健康风险提示,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Ⅰ级响应:本市辖区内出现本地埃博拉出血热病例并引起持续传播。
在做好Ⅱ级响应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防控措施。
(一)加强学校应急监测。
(二)加强和充实学校校医室(保健室)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对参与防治的医务人员(保健老师)的医学观察、个人防护等健康教育和管理。
(三)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必要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在学校内设置临时密接观察场所和疑似病例专用就诊隔离观察区。
(四)必要时提请政府实行学校区域封锁和交通检疫以限制疫情的传播蔓延。
七、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或终止
根据疫情发生形势,由市领导小组做出是否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
八、信息发布
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启动Ⅲ级响应机制后,实施每日一报制度,各单位、学校(指导中心汇总辖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情况)每日定时将当日情况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规定,由政府或授权职能部门发布我市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单位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领导对防控工作负总责,逐级建立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二)物资保障。
各单位和学校应储备防控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的设施设备(如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为妥善处置疫情提供物资保障。单位后勤部门服务应及时跟进。
(三)经费保障。
我局安排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工作资金,并纳入白云区财政统一预算。各单位和学校应安排充足的应急资金,保证疫情应急处置所需。
(四)技术保障。
各单位和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在卫生行政部门支持下,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保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白云区教育系统防控埃博拉病毒病疫情流程
2.白云区教育系统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工作手册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