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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信息发布的规定

文字:供稿:教育信息中心图片:时间:2004-09-10点击数:442
广外外校校园网信息发布的规定 1、通过校园计算机网络发布信息,特别是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是学校展示形象、对外信息交流的重要手段, 既要保证有充足的信息量向外界发布,以满足家长、社会了解学校的需要,又要遵守信息发布的规程,确保学校信息的规范和安全。 2、目前校园网的信息发布分为公告发布和资讯中心各栏目发布,采用授权发布,凡授权用户均可便捷地发布文字、图片以及任何格式的附件等信息。凡需要发布权限的部门和人员,均需各部门负责人和王秀民副校长的批准后,向信息室提交书面申请,由信息技术室予以授权。 3、为了兼顾校内外不同用户的需求,我校校园网采用内外网分隔访问的策略,外网任何互联网用户无条件访问,内网则仅限校内用户(需授权登陆),某些信息,譬如公告,通知等信息的发布设置了定向发布功能,发布者可以将信息定向发布到内网或外网。一般情况下,属校内的事务性公告,比如公开课、教学活动、会议通知等,应该发布到内网,特别是某些涉及学校内部事务,不宜公开的信息,切忌发布到外网。外网信息一般是面对社会公众的一般性通告,学校新闻、学校资讯等。 4、发布新闻等资讯的用户,按照学校新闻中心的规定送审后发布。对外发布信息要严肃认真,发布信息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不得出现反动、色情等违法的内容。文字中不能出现错别字、语法、病句等错误,影响学校形象。图片要清晰,主题鲜明,为了方便浏览,每幅最好不要超过300×300,80K的尺寸。 5、向外网发布信息时,最好不要携带附件发布,一般附件,特别是含中文文件名的附件,外网用户是无法下载的,正确的做法是将附件内容用文字书写,或用图片扫描后作为图片发布。如果自动发布系统无法满足格式需要的公告等信息,可以与信息室联系,制作成静态网页发布。 6、转载的文字、图片等,要注意引用网站的有关版权的说明,严禁转载的请勿私自转载,转载时务必注明出处,以免引起版权纠纷。 7、由学校统一发布的信息,由各部门负责人把关,其中包括信息室发布的学校视频、IT公告,“校报电子版”、“校友录”等,教科室发布的图片集锦、图片新闻等,中小学教务处管理的中学教务网和小学教学网。其它发布权限下放的信息,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管理的“学生作品”,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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