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位置导航:首页公告
 

关于老师及家属乘坐校车的通知

文字:供稿:小学部图片:时间:2006-04-14点击数:1074
根据教育局穗云交[2005]27号文件精神“校巴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座位安排学生人数,严禁超载和违规行驶。对违规超载的,由公安交通部门予以处理”。为了加强学校校车的管理,凡是有老师及家属需乘坐校车的,一定要先保证学生坐完后有空位置的情况下才可以乘坐,并做好登记。如校车已经满员了,不允许老师及家属乘坐校车。请各位老师认真执行和谅解! 学校办公室 2006年4月14日

网友评论

昵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