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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青年专项奖申报的通知

文字:供稿:小学部图片:时间:2004-06-29点击数:840
各老师,现转发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青年专项奖申报的通知,符合条件者可申报,有关表格请下载附件: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更好地帮助本省青年教育工作者确立自己的专业理想,引领他们的成长方向,鼓励他们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广东省教育促进会今年在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奖中单列青年专项奖,委托给广东省教育促进会中青年教育工作者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本专项奖的最终批准和授予工作由广东省教育促进会负责。 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青年专项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2004年进行第二届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青年专项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必须符合《办法》的规定,按程序先填写《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青年专项奖申请表》,并附项目成果论文或软件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未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要整齐、完整,并注意自留底稿。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予返还。 二、申报成果必须是2001年至2004 年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或终结性成果。已获各级政府奖的成果也可申报本奖项。本奖项注重于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理论或实践的创新价值。申报者必须为35周岁以下(即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育工作者。 三、《申请表》、申报材料请在2004年7月底前寄至以下地址(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广州市桂花岗东一号北区文科楼7楼 广州市现代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邮 编:510405 联系人:魏利香 联系电话:(020)86231316;13556111306 四、每份申报材料要交伍拾元(50.00元)的评审费,邮政汇款至上述地址。 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青年专项奖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促进会中青年教育工作者委员会(代章)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小学教导处 200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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