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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云区继续教育的通知

文字:供稿:小学部图片:时间:2004-04-02点击数:714
为贯彻教育部和广东省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落实市教育局《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实施细则》、《2003—2005年白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方案》等文件,白云区决定在2004年3月—12月期间,对白云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教师进行培训,可以选修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累计学分。 请有此需要的老师到校办具体查询有关资料,在下周日之前到校办报名。 学校办公室 200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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