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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为教职工购买“校方责任保险”的通告

文字:供稿:校办图片:时间:2011-11-04点击数:1649
各位教职工: 为保障教职工的权益,学校决定今年为在职的正式员工(截止至2011年9月)购买“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保期一年(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此保险主要是保障教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和工作期间及因公外出期间遭受人身伤亡后可以得到经济赔偿。 保险细则及出险索赔指引请见附件。 学校办公室 201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