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外校财务室主要工作职责
文字:供稿:校办图片:时间:2011-05-06点击数:1111
广外外校财务室是广外外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的内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学校财经行为,依法管理学校各项财务收支。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合理统筹,保证重点”的原则,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建议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大学教育集团及学校董事会审议,经大学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执行。具体组织预算实施,并对预算的执行实行实时控制和管理。
3、根据“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集中核算和管理学校的财务收支,合理调度资金,控制和调节资金的流向、流量,保证学校的资金实力,增强现金支付能力。
4、根据学校财务收入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收费规定,按规定项目、标准收取学生学费、服务性收费等。核对全校各项收费项目的收缴情况,按照小学、初中、高中及各年级不同标准编报核实,负责向物价局申报学费收费许可证并提交办学成本等资料,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
5、按照相关的会计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核算规定,组织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根据我校的会计科目和项目管理,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及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或予以退回进行更正、补充,全面、如实反映学校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编制和报送各类财务报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准确提供各种财务信息。
6、根据学校财务支出预算,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和学校的制度、规定、办法等审核各项支出。统一发放全校各类人员工资薪酬等。负责工资、加班费、超工作量酬金等数据输入、倒盘报行,负责个税代扣、申报、交缴及税务办证,负责社保、公积金的代扣、核对等工作。
7、每月核对各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票据管理规定,对全校票据统一管理,负责各类票据购买、编号、使用登记、核销工作。
9、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与实物核对工作。
10、参与校内相关经济活动的测算和讨论;配合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各类财检和审计工作。
1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财务处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12、对全校各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并统一组织、管理。每月月末负责与材料仓库、文具仓库、食堂进行成本核算,每半年实地盘点一次。
13、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