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社保个人缴费的通知
文字:供稿:校办图片:时间:2011-03-03点击数:1505
各位教职员工:
我校根据地税局《关于终止执行阶段性降低广州市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通告》和 省社保局《关于调整2010年度省直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函》,社保费个人扣款分别在今年1月、2月工资作相关调整。其中1月份的调整涉及全校参保教职工;2月份的调整只涉及个别中层干部和大部分后勤员工,具体内容请留意附件通知。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1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