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评广东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的通知
文字:供稿:校办图片:时间:2010-04-19点击数:1374
中小学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意学部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形式参加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申报工作。请部门和个人在4月21日(周三)晚10点前,把参评人员和个人资料(按附件中申报表填写)报送学校办公室吴燕老师处。
谢谢!
学校办公室
2010年4月9日
附件:
1、《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
评选工作的通知》
2、《关于组织开展我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3、《广东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情况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