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年度学生医疗保险续保的通知
文字:供稿:校办图片:时间:2009-05-14点击数:1879
各位家长:
你们好!从2009年6月1日开始,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开始办理下年度的续保手续。基本事项如下:
一、续保人群范围
已参加了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
二、续保缴费标准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家庭(或个人)缴费80元/人.年。
三、续保办理程序
考虑到近期银行办理此项缴费业务的人较多,费用仍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保费请家长或学生在以下规定时限内交学校办公室,续保费用由学生交来的,请家长务必要主动电话联系学校办公室落实缴费情况。未能如期交费的视为下年度不再续保,学校将为其办理停保手续。为了方便我们核实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请在交费的同时提交一份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复印件一份。
另:参加医疗保险的学生因毕业、转学、退学等原因离校的,请您第一时间告知学校办公室,以便学校及时到社保局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注意:如不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影响到您的孩子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四、续保缴费时间
本学期即日起至5月24日每周正常上班时间和周日下午14:30—17:30。
以后关于学生医保的信息,都将通过校园网对外公布,请您密切留意。谢谢!
学校办公室联系人:马老师(电话:36247528)
学校办公室
2009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