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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调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的通知

文字:供稿:图片:时间:2016-10-26点击数:1430

关于进一步强调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的纪律教育月精神,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学校《管理手册》中教职工考勤条例做进一步强调,并再次明确请假审批流程。

一、上班时间

  1. 任课老师坐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50—17:00(上下午第一节有课的老师须按上课时间提前10分钟进行课前准备);班主任在晚自习时间按照各学部要求坐班。

  2. 行政、教辅人员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晚上18:30——21:30,采取轮流值班制度。

  3. 生活老师、财务人员、医生、护士、图书管理员、文印员、司机、保管员、电工、水电维修工、食堂工作人员等遵照学校及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请假规定

教职工请假超过一天,须先到学校办公室填写《请假单》,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将《请假单》报校办备案方可离开职守。请假期满,要按时到办公室销假。

校长、分管校领导负责审批:产假(符合计生规定)、婚假、丧假、节育假、流产假、看护假、一周以上的病假、3天以上的事假。

分管校领导负责审批:一周以内的病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事假。

中小学教学处主任或部门主管负责审批:一天以内的事假。(审批后,教学处或相关部门做好统计,每月一次上报给学校办公室)

望全体教职工按照学校《管理手册》的规定,严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认真履行学校请假审批制度。管理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监督。

                      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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