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定群体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的通知
文字:供稿:图片:时间:2014-11-19点击数:1317
各位老师: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我市特定群体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穗教转〔2014〕420号)的文件要求,现对我局属下单位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符合调查对象的人员进行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
调查对象是:家庭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5㎡(含15㎡)以下,且对住房保障有需求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今日(11月19日星期三)来校办领取表格,填写《广州市特定群体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表》(附件1)。申报调查时间:11月19日至11月20日。
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