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青少年及儿童的安全与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民族兴旺和国家发展,学校与家长都应加强对青少年及儿童的安全教育,时刻呵护他们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今年5月以来,我省已连续发生多起学生溺亡事故,教训十分惨痛。5月2日,河源市龙川县4名学生私自结伴到黄江水库玩耍,2名学生不慎溺水身亡;5月9日,深圳市光明新区2名儿童(1名小学生,1名幼儿园儿童)在一改建居民楼的电梯槽内溺水身亡;5月10日,增城市3名学生结伴外出游泳,1名学生溺水身亡。更为严重的是,5月11日同一天,惠州市博罗县5名学生在东江边烧烤时,1名学生不慎落水,其他4名学生在施救过程中均落水,导致5名学生溺水身亡;梅州市五华县4名学生私自结伴外出游泳时溺水身亡;东莞市2名学生结伴到一建筑工地遗留水坑边玩耍,1人下水游泳溺亡,另1人下水施救,导致2人溺水身亡;湛江市廉江市多名学生结伴到海边游泳,2名学生溺水身亡。一天中13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这几起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均为家长安全意识薄弱、疏于监护所致。近几年来,戏水遇溺、交通死亡事故成为危害学生生命的主要因素。每一宗事故都是一次血的教训,生命既逝不复,世上无后悔药可吃,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
目前,广东省已进入盛夏季节,我们希望各位家长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的有关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及暑假期间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切实做好以下事项:
一、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教育。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交通、消防等法律法规,做好表率。
二、严禁子女私自到江河、山塘、水库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戏水。做到“四不”: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外出游泳戏水,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对落水人员施救,严防意外发生。
三、严禁子女驾驶摩托车、汽车。教育子女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摩托车,未满12周岁子女不得乘坐摩托车后座,不得3人或多人乘坐同一辆摩托车。乘车时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或戴好安全头盔。
四、严禁未成年子女进入网吧、营业性歌舞厅和游戏机房,严禁未成年子女观看、阅读、浏览不健康影视、书报和不良网站。教育、引导子女正确处理学习和上网的关系,正确对待网上聊天和网上交友,注意培养子女健全的人格,增加自我约束能力和识别能力。
五、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卫生,不食不洁、霉变食品,不购买无合格证食品。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酗酒,不参与赌博,不参与打架斗殴,拒绝毒品。
六、加强对子女的监管,严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加强对子女进行防雷击、防火灾、防地质灾害、防暴力袭击、防性侵害、防抢劫、防绑架、防敲诈等逃生保护及自救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七、多与子女交流沟通,在生活上关心子女,在精神上鼓励子女,教育子女树立健康的人生观,学会快乐地生活。
白云区教育局
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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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 家长阅后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