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是教育的必要法寶嗎
文字:佚名供稿:教科室图片:时间:2007-03-22点击数:1144
[font=楷体_GB2312][color=blue]推荐人语:惩罚之于教育,乃近年来中国基础教育界的热门话题。这一篇,从学生的角度入手,娓娓谈来,不妨看看。[/color][/font]
懲罰是校園裡常使用的教育手段,這種手段由來已久,久到已經很難查考到底始於哪個年代?從現代的教育研究已經證明,懲罰不是一種好的教育方法〈請參考學習增強理論〉,但現實上,懲罰在校園裡卻是層出不窮,甚至有些老師把懲罰當作最重要的法寶,當作施教的最重要手段,堅決的認為,教育沒有懲罰,教育根本不能進行。對此,我們不妨分析學生的狀況,了解懲罰究竟能夠達成怎樣的教育效果。
一般而言,犯錯的學生有以下幾種狀況:
一、承認犯錯,羞愧難當:這樣的孩子通常自律意識極強,自我要求也高,當錯誤發生時,自責難過,羞愧不已。這種孩子其實不需懲罰,反而需要安慰,需要同情的理解。對於這樣的孩子施予懲罰,將更加重孩子的愧疚感,以至於凡事小心翼翼,不敢放心做事,甚至產生「多作多錯,不做不錯」的消極保守的心態,,這樣的負面作用是極大的。
二、承認犯錯,強加辯解:通常這樣的孩子擔心害怕受到責罰,所以設法掩飾自己的責任,避免受到處分。這樣的孩子需要協助解除心防,幫助他勇於面對責任。對於這樣的孩子輕率施予處罰,無異更加強化他害怕處罰的情境,使他更加不敢面對現實,凡事逃避責任。
三、不承認犯錯,懵懂無知:這樣的孩子通常因為不知或無意造成了錯誤,一旦經過指點,理解錯誤之後,幾乎皆可欣然接受自己的犯錯事實,同時願意承擔適當的犯錯責任。對於這樣的孩子,懲罰不當,反而引起不滿心理,或許由此憤世嫉俗也說不定。
四、不承認犯錯,理直氣壯:這樣的孩子不承認犯錯,原因可能在價值觀的不同,可能觀點和理解的差異,也可能是合理化自己行為的結果,所以,只要他的認知沒有改變,無論如何他不能也不願意接受犯錯的事實。換句說,在他自己的主觀認定上,他是沒有錯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懲罰不但不具教育意義,只是強迫他順服的工具而已。但這種順服只是短暫的壓抑現象,同時將激起孩子更大的反彈和對抗。
五、經常犯錯的孩子:對於經常犯錯的孩子施予懲罰,無異幫助孩子解脫心理負擔,因為懲罰讓他產生贖罪感,也就是清除了心理罪惡。他認為懲罰已經贖清了他的犯錯責任,他已經為犯錯付出代價,心裡不必再有愧咎、有負擔,因此,下回當他再面對犯錯情境時,他將會產生這樣的心態:“反正再被處罰就是了”。這樣的心態,讓他再度選擇犯錯行為。
由此看來,懲罰有效嗎?其實效用是極其有限的。
一、在短暫的效果上是有效的,但這樣的效用有兩個特徵,首先是持續時間短暫,其次是施罰的對象在眼前時有效,如同警察站在交通路口,用路人才會遵守交通規則一樣;
二、在已經習慣於被懲罰的孩子身上是短暫有效的,當他已經習慣於犯錯懲罰的模式,懲罰不再時,他便如脫韁野馬〈這如同習慣於皮鞭的牲畜,沒有皮鞭便沒有動力,問題是:為何要讓孩子陷入這樣的情況!
三、使用的時機和過程適當時是有效的,但這有極高的技術難度,不是人人可以做得到,儘管如此,也很難以避免學生學習到“犯錯—懲罰”這種報復主義的副作用。
懲罰在教育上的效用有限,副作用很大,卻很難在校園裡消失,原因是許多現實上的限制,讓老師很難深入了解每位學生,個別幫助每位學生;在忙碌的教學生涯中,也很難去採取更高明的教育方法,建立良好的師生互動,產生深遠的教育影響。教師為了完成大班級的教學任務,只好採取便捷、速效的懲罰方式,塑造一個短暫有利的教學環境。這實在是當前教育上的一個極大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