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一次党代会:“创强争先建高地” 彰显教育战略地位
未来五年,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将迈上新台阶,朝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奋勇前进,充分凸显了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战略地位,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高屋建瓴地提出,要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创建教育强省,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发展路子。这与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完全衔接。省党代会提出的这一战略决策,可以扼要概括为“创强争先建高地”,是新阶段确保教育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中发挥战略作用的总抓手。
当前,珠江三角洲乃至全广东、环渤海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高地,未来将继续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引擎。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被公认为我国两大教育高地。如果广东无法实现教育和人力资本积累的赶超,在我国教育版图上占有重要一席,则这一经济社会发展引擎必然后劲乏力。“创强争先建高地”是着眼于提高我省经济社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也是基于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清醒认识我省教育与先进省市差距,以及我省教育现有基础、特色和优势而作出的科学判断。
“创强争先建高地”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理念,切实把深化改革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尽快取得重大突破。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并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包括建立健全与此相匹配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责任制,把“创强争先建高地”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
分区规划、分类推进
从各大区域教育发展差异大的实际出发,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以教育创强为第一阶段目标,到2015年左右,所有镇、县(市、区)、市成为教育强镇、强县(市、区)、强市;珠三角发达地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教育国际化进程,争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先进市;到2020年,建成粤港澳以紧密合作、融合发展为特征的我国南方教育高地。在全省高校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
推进教育体制综合改革
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以体制改革为核心,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壮大,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推进基于科学理念的教育评价体系建立,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转变人才培养模式
强化人才第一资源的理念,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遵循人的认知成长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系统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培养方案,提升学校、社区、家庭联动育人效果,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才。
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把教师资源作为教育第一资源,着力培养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方面的教师,大力培养引进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建立比较宽松的编制管理制度,确保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正常增长,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构建完整的教师专业成长体系,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提供保证。
促进区域和国际教育交流合作
树立世界眼光,着力推进珠三角地区知名大学与港澳台、先进国家知名大学合作办学,着力推进珠三角地区与环珠三角地区、泛珠三角地区、有关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在各级各类学生中开展国际意识和国际交往教育,推动全方位、宽领域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构建教育开放合作新格局,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
健全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实施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问责制,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2015年各级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达到20%以上,2020年达到25%以上。同时,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建立学费正常调整机制,足额征收、全额用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支持非义务教育校办产业发展,促进金融与教育结合。
加强教育科学研究
高度重视统筹全省教育研究资源,壮大研究力量,建设国内一流、国外有影响的教育研究机构,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研究、战略研究、政策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强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提高教育决策、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的科学化水平,打造我国南方先进教育思想理论与实践高地。
(执笔:汤贞敏、黄崴、李文郁、钟守权、黄志红)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