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3 08:13:45发布者:蓝宗遂
各位教职工:
        根据广东省地税局通知,2017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请各位教职工登陆“广东省地税微信公众号”查看本人2017年“年所得额合计”数是否超过12万。如超过12万需进行申报,未超过12万则不用进行申报。此项申报须由本人自行完成,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请各位教职工按时完成申报,详细操作流程请见附件申报指引。
财务室
2018-03-12

附件下载:附件1 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操作指引(微信版).docx